今鱼

終有一日我們會重逢
倘若我們一同被人夢見

【林秦】知乎体:办公室恋情是一种什么体会?

*一枚小甜饼

*剧向同人,与真人无关

*能收到你们的评论真是太高兴啦!(鞠躬





提问:办公室恋情是一种什么体会?

 

10赞同  答主:宝哥爱吃小龙虾

  这个问题,必须邀请我们科长来回答啊!@木禾

 

3012赞同 答主:木禾

@宝哥爱吃小龙虾

 

  ……

  ……

  ……

  下次不要邀请我。

  ……

  ……

  我也不是很想讲。

 

  我和我恋人可能不算办公室恋情,毕竟我们不是一个科室,但以他天天往我这跑的频率,勉强算是吧。

  更早之前,我们是同学,小学到高中。

  小学时是同桌,他偷偷往我抽屉里塞苹果,一天一个,比上课铃声还准时。

  初中时他顽皮被安排在教室最后排,课间总是跑到我课桌旁讲话,很吵。

  高中时他在隔壁班,每天放学厚着脸皮要求我等他打完球再一起回去,在篮球场边做题目脖子很酸。

  大学时我们分开了,他在隔壁的警校。说是隔壁,其实也不算多近,车程十来分钟,不知道他怎么天天有空往我学校跑。

  我学的专业并不清闲,我们见面的地方多数是图书馆和自习室之类,他坐不住的性子倒也能陪我一坐就是一下午。有时候他不打招呼就过来,和我宿舍同学混得就差没结拜兄弟。

  大概他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本领。

  在交女朋友这件事情上,他大概也是天赋异禀。从小到大,就没断过,无论什么类型,都能够在他的前女朋友里找到。

  大学第二年,我在他的劝说下也交过女朋友,我想,我始终不了解他口中“怦然心动”的感觉。可能在我眼里,世界上的人只有三类,我,他,其他人。

  为什么提到这些?

  时至今日,他依旧有每天出门前往我口袋里塞一颗苹果的习惯,上班时只要闲着就待在我的办公室,晚上一起回家也是寸步不离。

   我早年的饮食不规律,每至饭点,他总要盯紧我的去向,偶尔在外办公,也是短信电话不停。在一起后,更是擅自决定我的一日三餐,恨不得把餐厅都搬来我办公室。我的饭量向来不大,幼时无人督促,成年后也延续了这个习惯,一碗面要给他摊去一半,这对我没什么影响,倒是他万分紧张。

  午饭过后,他守在我办公室不走,拿书装模作样地翻,我真想问他,一页纸他能看进几行?后来他才告诉我,不过是想看我倚在办公椅上,阖目午睡。我哑然,又听他凑近来咬耳朵,我就是想看着你。

    我和他的工作忙起来常有熬夜的情况,每每累到撑不住,他都喜欢在办公椅上拥住我,清晨长出来还没剃的胡茬蹭过我的脸颊,头埋在我肩窝里闷闷地撒娇,不外乎是情人之间的絮语,但我恍惚记起他年少时,午睡初醒望向我的那一眼。

  ——这也许是我初次意识到,我可能爱着这个人。

  我和他的工作交集甚多,时常是他先到,我尾随。我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,不擅长和胡搅蛮缠的人交流,而他就像一个严密却不会令我感觉窒息的防护罩,把我温柔的拢在他的保护之下。而我在很久以后,才惊觉他早在认识的那一刻起,承担起这个责任。

  他本不必对此负责。

  我的生活,处处都是他留下的痕迹,办公室里他带进来的体育报、墙上他随手挂的外套、冰箱里的啤酒、厨房里摆在一起的糖和盐,还有枕边熟悉的气息。

  多年来的习惯,早在生活的一举一动里扎根。

  他如此,我亦是如此。

  生活里鲜少争吵,他的好脾气八九分都用在我身上,而我,最是禁不住他无辜的眼神,相爱的人,大抵连吵架的时间都不忍浪费。

  记忆力为数不多的争执,都是为了工作。

  印象最深刻的一次,他难得向我发怒,摔门而去,留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整理资料。我亦感觉疲惫,他离开后的一分一秒,空气都安静得让我难熬。我开始意识到,这个人的气息已经侵占我生活的全部。直至街上路灯亮起,窗外灯火通明,我推开办公室的门,发觉他就坐在门边。他沉默地看着我,眼睛微微发红,我许久不见他流泪的模样。那一瞬间,眼前的景象都好像被放慢,我看见他站起身,一言不发地把我按进怀里,力道大得让我忍不住蹙眉。

  谁都不必低头,爱已经让我们向彼此认错。

  :)

  老秦出去了,我来看看他写了什么。

  办公室恋情,没想到他这么有体会,那我也说说我的。

  我和他认识二十多年,他存在的痕迹几乎贯穿我的整个生命,如果说世界上我是第二懂他的人,那没人敢称第一。

  和喜欢的人共处一室,心里的念头总是要比别人多上不少,既想逗他说话,又想看他专注的表情。年轻时我陪他学习,没想到工作后也还是这个样子,我的人生简直是在被学霸支配。

  和他谈恋爱,就像是在养一只猫。猫第一,我第二,时刻谨记。

  早晨会被他叫起床,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他换上合适的西装(晚上看他脱下来也是一种乐趣);上班我开车,准时送他进办公室,中午再溜进去督促他吃午饭;晚上下班我开车,我做饭,静音看电视,按点睡觉。

  偶尔的浪漫,一束玫瑰花,被他照脸摔进怀里,这个时候只要理解为被同科室的同事调侃而恼羞成怒;心血来潮唱情歌,被他一脸嫌弃地注视,这个时候只要理解为手足无措的害羞;藏在他抽屉里的戒指,倒是很坦诚地戴上了嘛!

  ……

  诸如此类,能写一本《如何饲养猫科男友》。

  生活不多波澜,有他足矣。

  每当与别人提起他,我都在心里说一句:

  你们都不知道,他特别地好。

  他会在我手臂受伤的日子里每天熬一锅鸡汤,尽管他一向唾弃这类费时费力的过程;他会在我熬夜办公的深夜,在我额下放一件叠着的衣服,好让我不这么难受;他会在我通宵看球赛的第二天冷淡地评论这是无意义的行为,却又会对着赛事表提醒我哪一日是我喜欢的球队出赛……

  反正,老秦就是好!

  老秦像个宝,我藏着就好。

  对我来说,办公室恋情,就是无时无刻都想黏着他。

  我爱你。

  ……

  ……

  ……

  我也爱你。




回复:

@宝哥爱吃小龙虾:这一波恩爱秀得很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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